我妹婿是美國人,從小就想作水手,嚮往外面的世界,想先環遊世界再回學校唸書。雖然他父親是醫生,家庭經濟環境許可,但是父母並不給他錢,他也沒向家裡要,高中一畢業就先去阿拉斯加伐木存錢,因為阿拉斯加夏天日照很長,太陽到午夜才落下,三點多又升上來了,他一天如果工作十六小時,伐一季木的工資可以讓他環遊世界三季。他在走遍世界兩年之後才回大學去唸書。因為他是在自己深思熟慮之下才決定念的科系,所以三年就把四年的學分修完,出來就業。他工作得很順利,可以說平步青雲,一直做到總工程師。有一次,他告訴我一個小故事,說這件事影響了他一生。
他在阿拉斯加打工時,曾與一個朋友在山上聽到狼 的嗥叫聲,他們很緊張的四處搜尋,結果發現是一隻母狼腳被捕獸器夾住,正在號嚎,他一看到那個奇特的捕獸器,就知道是一名老工人的,他業餘捕獸,賣毛皮補貼家用,但是這名老人因心臟病已被直升機送到安克瑞契醫院去急救了,這隻母狼會因為沒有人處理而餓死。他想釋放母狼,但母狼很凶,他無法靠近,他又發現母 狼在滴乳,表示狼穴中還有小狼,所以他與同伴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狼穴,將四隻小狼抱來母狼處吃奶,以免餓死。他把自己的食物分給母狼吃,以維持母狼的生命,晚上還得在母狼附近露營,保護這個狼家庭,因為母狼被夾住了,無法自衛。
一直到第五天,他去餵食時,發現母狼的尾巴有稍微搖一搖,他知道他已開始獲得母狼的信任了,又過了三天,母狼才讓他靠近到可以把獸夾鬆開,把母狼釋放出來。母狼自由後,舐了他的手,讓他替牠的腳上藥後,才帶著小狼走開,一路還頻頻回頭望他。
他坐在大石頭上想,如果人類可以讓兇猛的野狼來舐他的手,成為朋友,難道人類不能讓另一個人放下武器成為朋友嗎?他決定以後先對別人表現誠意,因為從這件事中看到,先釋放出誠意,對方一定會以誠相報。(他開玩笑說,如果不是這樣,那就是禽獸不如。)因此,他在公司中以誠待人,先假設別人都是善意,再解釋他的行為,常常幫助別人,不計較小事。所以他每年都升一級,爬得很快。最重要的是,他每天過得很愉快,助人的人是比被助的人快樂得多,雖然他並不知道中國 有「施比受更有福」這句話,但是他的生活證明了這一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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